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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追星也不能踩法律红线

    原题:追星也不能踩法律红线

    粉丝售卖明星隐私牟利或触犯刑法

    视觉中国

    违法犯罪成本低,获利高,是“黄牛”“代拍”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

    法治周末记者孟伟

    两名粉丝为追踪演员王某某的行程信息,在其日常使用的车辆上非法安装定位装置,目前两人已被警方刑拘。

    7月18日下午,平安北京昌平微博发布情况通报称:近日,警方接一男子拨打110报警,称其所驾小客车为演员王某某在京长期租用车辆,车上被人安装了定位装置。警方依法开展调查,将嫌疑人李某(女,25岁)、张某某(女,24岁)查获。

    经审查,两人系该演员的粉丝,为了达到“追星”目的,在该车上非法安装了定位装置,掌握相关行程信息后利用网络社交平台炫耀,并曾售卖牟利。目前,两人已被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7月15日,乐华娱乐发布声明称,该司“艺人王一博用车中再次发现疑似追踪定位器的违法违规物品”,已报警。警方通报发布后,乐华娱乐微博也转发了警方通报。

    在娱乐新闻中,粉丝疯狂的追星行为已屡见不鲜,部分粉丝的行为不只是触犯了明星的底线,更可能触碰到了法律的红线。

    二人行为已涉嫌侵犯个人信息

    开车尾随明星车辆、私自替明星值机、到明星的住所偷拍、打电话骚扰明星生活……一些“私生饭”追星行为越发越界。然而,不论是粉丝还是“私生饭”都要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买单。

    不论是何原因安装追踪定位器都严重侵犯公民的个人隐私。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如果王一博所属公司坚持追究,相信相关方能够找到追踪定位器安装者。用提醒与警告解决不了的事情,只能用法律法规来解决。

    2017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对公民个人信息作出了明确的定义,明确信息具有可识别性,“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裴炜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认为,根据警方通报的信息,上述嫌疑人是明确知道信息所有者是该明星为前提的,符合公民信息属于特定自然人身份的。

    裴炜表示,根据目前警方公布的信息,上述两名粉丝的行为已达到了售卖信息行为,但还无法获知两名粉丝出售信息牟利的金额数量,她们的行为已经属于侵犯个人信息甚至涉嫌侵犯敏感个人信息。

    售卖他人隐私牟利严重者或触犯刑法

    在获得明星的活动轨迹后,倒卖给他人的行为更是严重侵犯了个人隐私,甚至会触犯刑法。

    2020年3月6日,全国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修订的《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对个人信息和个人敏感信息进行了区分,特别列出行动轨迹属于个人敏感信息的范畴。

    裴炜向法治周末记者分析,对于上述两名粉丝是否构成刑事犯罪,应该从犯罪的性质、情节严重来分析,如果不涉及刑事犯罪,可能两人也会涉及行政处罚或者民事侵权。

    裴炜坦言,根据公安机关提供的信息,目前,两人已被刑事拘留,意味着已刑事立案。首先,被刑拘的两名粉丝追踪车辆及发布售卖他人个人信息的情况涉及收集、传播、出售牟利3种行为。根据这些情形来讲,涉及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中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

    对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量刑在刑法中有明确的解释,违反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的,情节严重将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是否符合“情节严重”的情形,在《解释》中规定了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10种情形,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情节严重”。其中包括: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50条以上的;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曾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两年内受过行政处罚,又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

    裴炜向法治周末记者介绍,如果两名粉丝符合上述“情节严重”的情形,可能面临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或单处罚金。

    产业化行为应当予以治理

    在粉丝圈里,将这类追星行为极端、疯狂的粉丝称为“私生饭”。 这类人喜欢窥探明星的日常及私人行程,然后跟踪、蹲守、偷窥甚至进入明星的住宅内,侵犯了明星的隐私,威胁到了明星的人身安全。

    而在此前已经有数位艺人在公开场合发声呼吁大家不要骚扰他们的生活。

    张雨绮曾在微博发声:请停止继续给我打电话!

    李现曾在微博称自己的联系方式被泄露,非公开拍摄信息也被泄露,入住酒店被泄露,出门健身也会被蹲守和跟拍,这些侵私行为给他带来了极大的困扰,没有私人的时间去融入社会和观察世界。

    王霏霏、龚俊分别在微博上发出请求,希望粉丝不要再替自己值机了。龚俊更吐槽说:“来来回回一个下午,和您争来抢去换了4次了,明天见面您不尴尬吗?”

    张哲瀚工作室称,张哲瀚遭遇了情况恶劣的“私生饭”行为,并发声明谴责,必要时将用法律手段追究其责任。不仅如此,工作室还列出了很多张哲瀚遭遇的“私生粉”行为,包括追车、跟拍偷拍、尾随私人行程等,令张哲瀚和他的团队感到非常困扰。

    此次两名粉丝被刑拘的结果,是在警示那些“私生饭”,追星追成了骚扰、违反法律,一定会受到处罚。

    裴炜强调,我国对于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已经越来越完善,对于个人信息安全的保护程度很高,入罪门槛较低。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典型案例,明确哪些行为构成侵犯个人信息的行为;民法典在人格权编的第六章独立设置了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直接提供了法律依据;网络安全法中的网络信息安全章节,强化了个人信息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也在制定中,即将出台。

    但裴炜认为,有完善的法律,但还需要落地执行,数据、网络普法力度需要加强,加强公众对法律的认知。

    此外,裴炜建议,对于单纯的追星行为,在引导其理性追星的同时要明确追星底线,明确不能触及的法律红线在哪里。对于“黄牛”“代拍”等产业化行为,应当予以治理。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孟博向法治周末记者表示,违法犯罪成本低,获利高,是“黄牛”“代拍”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相关部门应加大对非法获取、非法提供、非法买卖、非法使用公民个人信息行为的打击力度,提升其违法犯罪成本,对其形成有效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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