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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刘艳)为有效减轻参保人员的个人负担,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哈尔滨市医保局印发《关于调整部分基本医疗保险药品、诊疗项目及医用耗材支付比例的通知》,从本月起,部分基本医保药品、诊疗项目及医用耗材支付实施新政。
乙类药品患者自费“大减少”,个人自付降低5到10个百分点;特殊药品患者负担“大减轻”,个人自付降低20个百分点;诊疗项目及医用耗材个人自付比例“大统一”,最高降幅40个百分点。
医保新政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实施,市医保部门将督促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及时做好医保信息系统的变更、维护调整以及医保基金支付工作,切实做好新政策的宣传指导和监管,确保新政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