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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医保局:全国医保用药范围走向统一 提升保障水平

    央视网消息:除北京以外,国内其他各省市也于近日发布了消化医保增补目录的文件。2020年起,国家医保局开始实施地方增补目录消化三年行动计划,对原省级药品目录增加的药品,3年内按40%、40%、20%的步骤逐步消化,今年是三年行动计划的最后一年。那么国家医保目录统一之后,对于患者用药以及待遇水平又会带来哪些影响呢?

    我国第一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于2000年正式出台,按照当时的要求,各省市可以在国家医保药品目录的基础上自行增加药品品种,形成了省级增补药品目录。

    2018年,国家医保局成立以后,已经先后四次对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进行调整,累计将507个药品新增进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同时将一批“神药”“僵尸药”调出目录。2020年起,国家医保局开始实施地方增补目录消化三年行动计划,对原省级药品目录增加的药品,3年内按40%、40%、20%的步骤逐步消化,今年正是三年行动计划的最后一年。

    对各省地方目录内的药品,国家医保局在《2020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中明确,将2019年12月31日前进入5个(含)以上省级最新版基本医保药品目录的药品,作为2020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中目录外药品申报条件之一,将确实是临床需要的药品纳入到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中。

    目前执行的2021版国家目录包含2860种药品,其中西药1486种、中成药1374种。在现有的医疗服务水平下,能够基本满足公众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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