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国家相关环保法规的规定,现将我公司“中俄东线嫩江支线天然气管道工程”的基本情况和环境影响评价情况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中俄东线嫩江支线天然气管道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
(2)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黑河市境内,气源接自中俄东线齐齐哈尔支线的富裕分输清管站,出站后向北敷设接入拉哈分输站,向东北穿越讷漠尔河后接入讷河分输清管站,再向北与漠大二线同管廊并行敷设至嫩江末站,线路总长195km,设计输气量8.63×108m3/a,设计压力6.3MPa,其中富裕-讷河段管径D508mm、材质L415M螺旋缝/直缝埋弧焊钢管,讷河-嫩江段管径D219.1mm、材质L290N无缝钢管;沿线共新建3座工艺站场及5座线路截断阀室,站场分别为拉哈分输站、讷河分输清管站、嫩江末站;全线涉及河流大中型穿越6处、高等级公路穿越16处、铁路穿越3处。
二、建设单位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北方管道公司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黑河市
联系人:葛经理
联系方式:0316-2170578
电子信箱:330113305@q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石油化工环境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银川市北京中路441-1号新新大厦8楼
联系人:杨工
联系方式:0951-3060817
电子信箱:421181517@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根据相关规定,我公司委托拥有环境影响评价能力的宁夏回族自治区石油化工环境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经环评专家组审查通过后报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经批准后项目方可开工建设。
(2)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内容
收集有关资料,进行建设项目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环境影响;汇总、分析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在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广泛征询公众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对公众意见进行反馈。本工程公众参与调查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1)对本工程及我公司的了解。
(2)对环境质量现状的认可。
(3)对项目选址、选线的认可。
(4)对项目投运后可能会造成的环境问题的了解。
(5)针对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都采取哪些措施。
(6)对本工程的环保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意见表链接网站
公众意见表链接网站为http://www.nxshhky.com/news/html/?1049.html。
七、公众意见反馈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请于公众意见表链接网站下载电子版表格,填写后通过电子邮件向我公司,既项目建设单位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北方管道公司进行意见表述。
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