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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省发布“双减”意见 清理整治 现有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

    生活报讯   22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黑龙江省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意见》发布。

    各地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含线上线下);不再审批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含线上线下);现有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培训机构在完成非营利性机构登记前,应暂停招生及收费行为。对原备案的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改为审批制,按标准办理审批手续。

    我省没有合规备案的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现有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龄前儿童、普通高中学生的线上学科类培训均为非法培训,一律清理整治。对于未经许可擅自开展学科类培训活动的培训机构,要加大打击和查处力度。学科类培训机构一律不得上市融资,严禁资本化运作;上市公司不得通过股票市场融资投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得通过发行股份或支付现金等方式购买学科类培训机构资产;外资不得通过兼并收购、受托经营、加盟连锁、利用可变利益实体等方式控股或参股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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