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黑龙江日报全媒体记者蒋平)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2021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部署,结合我省实际,全省2021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近日发布。
通知指出,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居住地、部队驻地、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居住地、部队驻地、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市(地)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通知要求,申请人请于2021年9月15日至27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根据提示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请报名。现场确认于9月28日至10月30日期间进行(具体现场确认时间由各认定机构网站发布的通知为准,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全省统一审核时间为2021年11月2日至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