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号)的要求,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过程中,应当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者重新审核前必须进行公示工作,使更广泛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现将本项目有关内容第一次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中央红有机农场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太平镇前进村厢白二屯西南260m
建设规模:生态猪场占地6万m2,建筑面积1.2万m2,划分有养殖区和后勤保障区。其中养殖区内建有种猪舍、保育舍、育肥舍等共计16栋圈舍。年存栏公猪29头、后备母猪20头、空怀母猪156头、妊娠母猪384头、哺乳母猪156头、哺乳仔猪1344头、保育仔猪1317头、生长育肥猪4056头,常年生猪存栏总数7462头,生猪出栏量1.2万头/年(其中4000头仔猪、8000头肥猪)。后勤保障区内设有2栋房屋,划分有办公室、休息室、兽医室、药品器材库、医疗废物暂存间等。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哈尔滨中央红集团新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二、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名称:哈尔滨中央红集团新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许洪春
联系方式:13351883398
联系地址;道里区机场路278号中央红新农业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贵州欣森宏景生态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网站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表格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具体链接为: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注: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反应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哈尔滨中央红集团新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