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和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推进和规范黑龙江省神经精神疾病救治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活动中的公众参与工作,了解公众对该规划建设的态度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及建议,现将黑龙江省神经精神疾病救治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事宜进行第一次公告,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神经精神疾病救治中心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果园街5号
建设内容:新建业务用房位于场地东侧,建筑总占地面积4367.69㎡,总建筑面积为45539.54㎡,设置病床800张。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主管单位:黑龙江省神经精神病医院(黑龙江省第三医院)
联系人:李革
联系电话:13845653703
联系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智谷大街6421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单位名称:黑龙江业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平房区新疆大街8号A区5-1号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下方网址链接格式要求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下方链接网址: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以传真、电话和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或反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相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