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松北区卫生健康局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进行哈尔滨新区利民中心医院(含妇幼保健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公开信息如下:
(一)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哈尔滨新区利民中心医院(含妇幼保健中心)项目;
建设地点:哈尔滨新区利业镇组团内,兴业东路、三亚大街、北京路和松浦大道围合的街坊内;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哈尔滨新区利民中心医院为三级甲等综合医院,项目建设规模为600床位,包括综合病房楼、门诊医技楼、行政办公楼、感染病房楼、设备用房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松北区卫生健康局;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方式:0451-88106178;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黑龙江好旺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轩辕路6号;
联系电话:0451-51931100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的链接为: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得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松北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