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讯 (记者黄迎峰) 通过某社交软件加为微信好友,女犯罪嫌疑人以招嫖的形式将受害人约出,同伙随后出现进行抢劫。一个由4人组成的网络招嫖抢劫团伙被双鸭山警方一举抓获。
16日21时许,居民王某来到双鸭山市公安局尖山分局刑侦大队报警称:被三男一女在南市区某居民楼内抢劫,王某被抢走600多元现金,微信转账300元以及一部手机。民警了解到,王某和女嫌疑人是通过社交软件刚刚结识,微信加为好友后,女嫌疑人和其谈好价格,双方约定见面地点。王某赴约后刚刚见到女嫌疑人,便被多人威胁、抢劫。
通过走访排查,民警获取了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和落脚点。20日,在双鸭山市宝清县某商场内,将涉嫌抢劫的犯罪嫌疑人迟某、陈某(女)、栾某、林某4人一举抓获。
经讯问,迟某4人对以招嫖的方式将受害人约至南市区后抢劫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同时供述了近期在尖山区、宝清县用同样手法进行抢劫作案10余起的犯罪事实。
警方了解到,该犯罪团伙作案地点全部为日租房、小旅店,犯罪嫌疑人陈某(女)与受害人单独见面后,会先要求受害人支付嫖资300元至500元不等,随即其他团伙3人会马上出现,以暴力威胁手段对其进行搜身抢劫,并要求受害人进行微信转账,多数受害人因为害怕事情败露,乖乖服从。经警方查证,转账金额多则2200元,少则300元,总计涉案金额近万元。
目前,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双鸭山警方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