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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渔期下电网捕杀国家保护野生鱼类
    哈市警方破获多起违法捕鱼案

    生活报讯 (记者黄迎峰) 日前,哈尔滨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依法对松花江哈尔滨段非法捕捞行为进行巡查整治,严厉打击禁渔期、禁渔区等非法捕捞违法犯罪行为,相继破获了多起非法捕捞案件。

    方正县局森警大队在工作中了解到,得莫利镇伊汉通屯部分渔民利用禁用工具非法捕捞。方正县局在搜集固定相关证据后,组织九所一队前往得莫利镇开展收网抓捕行动。最终,将21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共破获非法捕捞案件13起,涉案金额142000元。

    日前,松北分局食药环侦大队接到案件线索,有人在松北区滨水大道四环桥下禁渔区利用禁用工具在松花江中电鱼。分局食药环侦大队会同北京路派出所迅速赶往案发现场,发现有三只船正在江中非法电鱼。民警立即将犯罪嫌疑人崔某彪、卞某伟、崔某岭3人抓获,现场查获渔获物32.25公斤。目前,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宾县农业农村局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在检查中发现,宾县宾州镇胜利街一处江鱼经销店售卖大量小江鱼。宾县县局食药环侦部门联合农业农村执法部门展开深入调查。随后,犯罪嫌疑人幺某主动到县局接受讯问并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在两天时间内,其共捕获“白漂子鱼”1974斤、鲫鱼96斤,获利1500余元。宾县县局已对犯罪嫌疑人幺某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木兰县局在工作中发现渔民于某某、赵某某,利用地笼在松花江木兰段非法捕捞体长40-50厘米的七星子鱼3条进行售卖。经木兰县农业农村局鉴定,七星子鱼学名东北七鳃鳗,为国家二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这两个人捕捞渔具地笼为禁用渔具。目前,两人因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木兰县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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