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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子酒后见女儿与14岁男孩独处,竟拿起水果刀……

    “你咋在我家呢?”近日,37岁的刘波(化名)酒后见一名陌生男孩跟他的女儿独处,情急下持刀将14岁男孩小吴扎伤。

    刘波是哈尔滨人,平日喜欢喝酒。不久前的一天,他与朋友酒后回家,刚一进家门,他发现“惊人”一幕:家中来了个陌生男孩,女儿正在与男孩聊天,比较亲昵。见家中并无别人,只是女儿与男孩独处,刘波感觉女儿“吃亏”了,情绪很激动:“你别走,我得报警!”随后,与该男孩小吴发生撕扯。在两人争执中,刘波拿起家中水果刀,将小吴手臂扎伤。

    经司法鉴定,14岁男孩小吴左上肢损伤,属轻伤二级。小吴及家长报案后,道外公安分局将刘波抓获。审讯时,刘波表示他那天确实喝了太多酒,在酒精作用下,开启了对女儿的“保护模式”,所以对小吴产生了误解。事后,经双方协商,小吴及家属对其表示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波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刘波首先认罪认罚,并积极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可以从轻处罚。因此,综合考虑刘波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及宣告缓刑对其所居住社区的影响,可对其宣告缓刑。近日,哈尔滨道外区人民法院以被告人刘波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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