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哈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第三季度全市市场监管系统依托12315热线和互联网维权平台,接听接收消费投诉举报1.8万余件,主要集中在六方面问题上。消费者诉求登转率达100%,区县市场监管局按时办结率96.9%,期限内在办率3.1%,无超期件。第三季度为消费者调解争议挽回经济损失840余万元。
经梳理,第三季度消费者诉求集中体现在食化药械、餐饮住宿、交通工具、家用电器、服装鞋帽、家居用品等六个方面。主要涉及商品质量、市场价格、商标广告、经营资质、合同约定、售后服务、计量民生等问题。
1.食化药械类:涉及食品、药品、化妆品及医疗器械等消费投诉4000余件。
主要反映问题:个别商家涉嫌销售腐烂变质、霉变生虫、混有异物及超过保质期食品;个别商家涉嫌存在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行为;商家涉嫌存在未明码标价行为;个别商家销售的食品存在计量不准问题。
案例:王先生在松北区一便利店购买了两包可口萝卜干咸菜,食用时发现咸菜为临期食品,要求核查处理。经松北区市场监管局核查,对其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并赔偿消费者300元。
2.餐饮住宿类:涉及酒店餐饮和宾馆住宿类消费投诉1000余件。
主要反映问题:个别宾馆酒店受疫情影响无法正常经营引发纠纷;个别餐饮经营场所提供过期、不新鲜、有异物食品引发投诉;个别酒店在提供用餐服务时存在价格不明示、不告知行为;个别酒店涉嫌存在强制收取餐位费。
案例:消费者苗先生在道里区铁锅炖饭店用餐,结账时发现商家额外多收取了48元费用,要求核查处理。经道里区市场监管局核查,责令商家赔付消费者1353元。
3.交通工具类:涉及家用汽车及配件类消费投诉200余件。
主要反映问题:新车变速箱、发动机、减震器、玻璃等部件存在性能故障;商家销售中涉嫌存在强制收取金融服务费等行为;个别商家涉嫌违反销售合同约定;个别商家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售后“三包”义务。
案例:消费者王先生在道外区一汽车4S店购买了一台价格为8万余元的某品牌汽车,行驶中汽车变速箱多次出现性能故障,要求协调处理。通过协调,最终商家补偿消费者2000元费用。
4.家用电器类:涉及电视机、电冰箱、空调、洗衣机等消费投诉300余件。
主要反映问题:消费者购买的家电存在外观受损、主机异响等性能故障;商家不履行售后维修义务;商家存在夸大商品性能误导消费行为;商家涉嫌无照经营。
案例:消费者张先生在道外区家电商场购买了一台价格为4200元的空调,使用中空调制冷系统存在故障,要求核查处理。经道外区市场监管局核查,责令商家为消费者维修。
5.服装鞋帽类:涉及服装鞋帽类消费投诉500余件。
主要反映问题:个别商家销售的服装、皮鞋等商品存在开胶、开线、褪色等问题;个别商家不履行售后“三包”义务;部分商家涉嫌销售假冒商品。
案例:消费者王女士在南岗区购买了一件价格为1600元的运动服装,穿着后发现该运动服装品牌与专柜品牌不一致,要求核查处理。经南岗区市场监管局核查,责令商家为王女士退还1600元。
6.家居用品类:涉及床、衣柜、橱柜、组合家具等家居用品类消费投诉600余件。
主要反映问题:新购家具商品存在开裂变形、尺寸偏差及环保超标等问题;商家违反约定不按时供货、送货;个别商家存在过度宣传误导消费行为;个别商家涉嫌销售“三无”商品。
案例:消费者翟女士在道外区家具城购买了一套价格为2000元的沙发,送货后发现尺寸与原定不符,要求协调处理。经道外区市场监管局调解,责令商家为翟女士换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