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男子对朋友吴光(化名)谎称买保健品能赚钱,以须支付“保证金”“手续费”等名义,先后骗取吴光12余万元。
66岁的吴光是哈市一家企业退休职工,平日里较少与人接触。去年6月,他通过一次聚会认识了30岁的刘鑫(化名)。尽管两人接触时间不长,岁数相差也多,但是吴光觉得眼前的这个小伙子很精明,对其产生莫名的好感。一段时间后,刘鑫告诉吴光,他在哈市一家保健品公司上班。“你买我们的保健品,不但能保证身体健康,还能分钱,不是能增加一份退休后的保障吗?”刘鑫说,目前,他所在的保健品公司正在推销一种产品,推出“回馈政策”,只要购买产品,公司会按照购买的比例,每月给客户返款。在刘鑫的游说下,吴光以“保证金”“手续费”“货款”等名义,交给刘鑫12万余元。
然而,钱交了,到了约定时间,却不见刘鑫送来保健品,更别提曾承诺的返利了。几次催促后,刘鑫的手机关机了。此时,吴光才意识到,他受骗上当了,报了警。今年年初,刘鑫被警方抓获。经查,刘鑫从未在保健品公司工作过,“购物返利”的政策也是他杜撰出来的。原来,一直以来,刘鑫沉迷于赌博,苦于没有赌资翻本,所以才“瞄”上了吴光。事后,家属代其返还11万余元。
对此,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刘鑫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处罚,其家人代其还款,应对其予以从宽处理。因此,对被告人刘鑫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