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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母女俩骑一辆共享电动车 被现场教育
    还有人随意穿行 被罚款50元……

    生活报讯 (郝树行 记者何兴丽) 近日,为进一步规范共享单车通行秩序,保障市民出行安全,哈尔滨市公安局交警部门在全市各主要路口、商圈、景区等重点区域严厉取缔共享单车等非机动车逆行、闯红灯、不靠右行驶等违法行为。

    骑共享单车随意穿行 被罚50元

    22日10时许,交警哈西大队警力在学府路与延兴路交口开展执勤工作,一名骑行共享单车的女子为了较快通过路口,不仅没有下车推行,反而在道路中间的车流中快速穿梭,导致沿线车辆不断躲闪。女子随即被执勤交警拦下,交警对其进行了普法教育,告知其违法行为的危害,并依据法律规定,对其处以50元罚款的处罚。交警表示,骑行共享单车,并不是说会骑车就可以,还要认真学习骑行的相关法律规定,提高安全骑行意识,为自己和他人的交通安全负责。随后,执勤警力又分别查处了共享单车逆行、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

    母女骑一辆共享电动车 被现场教育

    在随后的治理过程中,民警发现,个别市民在骑行共享单车时有两人同乘一辆单车的行为,先后有几名驾驶人被依法取缔。10时30分许,一名女子骑行共享单车由自兴街往西大直街方向行驶,在单车前方还站立着一名十几岁的女孩。民警见到此种情形立即将其制止,“电动自行车安全保障性能较低,违法载人骑行会使驾驶人分散精力影响视野,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在共享便捷、环保出行的同时,更要共享安全。”民警现场教育到。该名女子也认识到了行为的危险性,表示下次一定注意。随后,又有两名驾驶人因违法载人骑行单车而被交警取缔。民警在现场教育后,给予其警告处理。

    交警部门提醒,骑行非机动车出行时,一定要按灯停行,在非机动车车道内行驶,未设置非机动车车道的路段,要靠道路右侧通行,通过斑马线前要下车推行,同时严格遵守车辆使用的年龄限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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