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龙环生态环境修复发展有限公司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佳木斯市新华采石场-西区矿山生态修复与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宜进行信息公开,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要
工程名称:佳木斯市新华采石场-西区矿山生态修复与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佳木斯市新华采石场
工程投资:1000万元
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采取地貌重塑治理方式,矿坑采用“削坡平整+防渗工程+粉煤灰/炉渣回填+土壤重构+植被重建”一体化治理技术路线,治理修复面积约4.6万平方米。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黑龙江省龙环生态环境修复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总
联系方式:16720309789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黑龙江泽文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57号
联系人:韩工
联系电话:17745684298
E-mail:747605103@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下载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具体链接为: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注:公众在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国家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 邮寄地址和电子邮箱详见“二”和“三”。
六、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黑龙江省龙环生态环境修复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