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和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活动中的公众参与,做好木兰县白杨木水库水资源提质增效及生态治理项目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要求,在建设项目承接7日内进行一次公示。
公示内容如下:
1.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木兰县白杨木水库水资源提质增效及生态治理项目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木兰县
建设内容:本项目共分为6部分,包括购买供水资产交易价款为23018.00万元,厂房及设备购置及改造工程、新建输水管线工程及泵站改造工程、东水厂工程、东水厂改扩建工程、二次供水泵站(房)管网改造工程等,主要内容如下: 1、购置哈尔滨朗力威啤酒有限公司(哈尔滨彪马啤酒有限公司)位于木兰县富民街七委二十七组的土地69,139.60平方米及该宗地上29289.82平方米厂房及构筑物和生产设备,引入黑龙江德伦堡精酿啤酒饮品集团合作,并进行设备升级改造。 2、新建输水管线及原水泵站工程:新建白杨木水库至木兰镇输水管线26.83公里,管径800mm,新建原水泵站(占地面积2061.0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23.57平方米,其中地上369.59平方米:地下354.04平方米;建筑高度6.6米),吸水井、阀门井,改造水厂内污泥间、配水间、提升水池、净水间、变电所及厂区基础设施等。 3、东水厂工程:划转建设东水厂相关不动产及配套附属资产 4、东水厂改扩建工程:东水厂主要构筑物改造、新增净水间、污泥脱水车间、新增臭氧发生间、臭氧氧化池、储泥池、反冲洗废水回收池,新增智慧水务系统及改造厂区改造工程(其中占地面积23610.56平方米,新建总建筑面积1210.24平方米;综合水处理车间及污泥脱水间1054平方米,建筑高度8米;臭氧发生间156.24平方米,建筑高度6米) 5、二次供水泵站(房)管网改造项目:划转建设包含供水管网改造及二次供水泵站改造。 6、购买供水资产:木兰县白杨木水库土坝、溢洪道、输水洞固定资产交易价款23018万元。本次厂房及设备购置及改造工程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2.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木兰县龙昇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通讯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木兰县木兰镇富民街七委二十七组(创业服务中心605室)
联系人:王宇宙
联系电话:15846094000
3.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黑龙江辰瀚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联系人:章工
联系电话:13104513533
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下载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具体链接为: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5.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以通过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意见,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反馈。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