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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漠河等两部航管雷达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公众朋友们你们好: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要求,现将漠河等两部航管雷达建设工程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情况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漠河等两部航管雷达建设工程

    建设单位:中国民用航空东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黑龙江分局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本项目二次雷达站分别位于大兴安岭鄂伦春机场3号变电站西侧和漠河古莲机场特种车库东南侧。

    建设内容:在大兴安岭鄂伦春机场3号变电站西侧建设S模式二次雷达系统1套。新建32m高钢结构雷达塔1座及设备方舱;配套建设通信、供电、消防、暖通、安防等设施。

    在漠河古莲机场特种车库东南侧建设S模式二次雷达系统1套。新建34m高钢结构雷达塔1座及设备方舱;配套建设通信、供电、消防、暖通、安防等设施。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中国民用航空东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黑龙江分局

    联系人:王长城  

    电话:18945118166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黑龙江源宁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电话:13194512196

    电子信箱:cfq870117@126.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下载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具体链接为: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注:公众在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国家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到建设单位办公地当面提交、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参与上述意见的调查。

    建设单位:中国民用航空东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黑龙江分局

    二〇二六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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