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朋友,你们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的规定,参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为使广泛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向公众进行网络信息发布。欢迎相关单位、团体或个人对本项目的环保问题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单位:佳木斯中唯实业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苏里江街5号佳木斯中唯实业有限公司厂区内
建设内容:本项目在佳木斯中唯实业有限公司现有铸造车间内建设伸缩移动喷漆间,喷漆间总占地面积为144m2,购置伸缩喷漆间、干式过滤箱、气旋水帘柜、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等设备,年喷漆零部件155015件;在原址处重新建设危险废物贮存库,占地面积为30m2。
二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见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yXXOQc1SfPfsRybIKSrC-w 提取码: nht9
公众可以通过本次网络链接中提供的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佳木斯中唯实业有限公司)提出咨询本项目的纸质版环境影响报告书信息。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意见。主要事项包括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现状的意见和看法,对拟建项目的态度,对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措施的态度、对项目选址的意见以及对环评结论的意见等。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下载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具体链接为: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注:公众在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国家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至5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建设单位:佳木斯中唯实业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苏里江街5号
联系人:丛丽微
联系电话:18801012567
邮箱:171046235@qq.com
环评单位名称:黑龙江能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安工
联系方式:13351209099
邮箱:2947982831@qq.com
谢谢您的参与和合作!
佳木斯中唯实业有限公司
2026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