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朋友,你们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为使广泛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国家及黑龙江省的相关法律法规,向公众进行第一次信息发布。欢迎相关单位、团体或个人对本项目的环保问题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以下是本项目的简况: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木兰县柳河水库生态治理及巩固提升工程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木兰县
建设单位:木兰县国硕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及内容:对五一水库、东风水库、卫星水库、龙丰水库、尚家店水库、白杨木水库和龙江水库7座水库的相关资产(含淤积物)对淤积物资源进行依法挖掘,以提升水库的水质,恢复水库功能达到国家及黑龙江省关于水库防洪、蓄水、库容安全管理等相关规定要求,以上7座水库库区清淤面积共计891.06万m2,总计清淤量为566.75万m3。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木兰县国硕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长龙
电 话:18445987888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评价单位名称:黑龙江辰瀚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下载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具体链接为: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注:公众在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国家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到建设单位办公地当面提交、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参与上述意见的调查。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向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谢谢您的参与和合作!
木兰县国硕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2026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