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要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建设单位应当公开下列信息,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公示内容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鸡东县新泉采石场固废回填复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XH8e-_p1mkaiDFi2yrLnLA?pwd=xhd6 提取码: xhd6
查阅纸质报告书方式和途径:可到鸡东县新泉采石场查阅纸质报告书。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目标:即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各个村屯。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网站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表格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具体链接为: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点击下载)
注: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名称:鸡东县新泉采石场
建设单位地址:本项目位于黑龙江省鸡西市鸡东县东海镇新泉村五队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信息公开之日起10个工作日。
鸡东县新泉采石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