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相关要求,黑龙江省同江市大宗固废回填与修复历史遗留矿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现根据国家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进行第二次公示,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同江市大宗固废回填与修复历史遗留矿坑项目
建设单位:同江市长恒热电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同江市龙王庙旧址
项目总投资:2234.11万元
项目建设内容:新建库区2座,库区设置防渗系统、渗沥液导排系统及配套辅助设施等。填埋场总面积为54465.91平方米,有效库容为25.07万立方米。
二、公众查阅征求意见稿全文的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地址: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M9X79SCj6PgoZv6MQ02ZiA 提取码: 2ZiA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如需查阅纸质版报告书可建设单位人员或环评编制单位。(联系电话:15846975060/18645016671)。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居民、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建设单位:同江市长恒热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邱主任
联系电话:15846975060
邮箱:changhengredian@163.com
地址:同江市平安大道东段
单位名称:黑龙江碳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于工
联系电话:18645016671
邮箱:923962174@qq.com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邮件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同江市长恒热电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