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应当通过其网站、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建设项目所在地相关政府网站,公开下列信息: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望奎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卫星镇、东升乡、莲花镇、灵山满族乡、厢白满族乡、后三乡。
建设规模:项目总面积17.64万亩(新建项目5.73万亩、改造提升项目(先后三乡片区)11.91万亩),其中耕地面积15.00万亩(新建项目5.00万亩、改造提升项目(先后三乡片区)10万亩),基本农田面积15万亩(新建项目5万亩、改造提升项目10万亩),在“两区”范围内耕地面积是18.05万亩(新建项目3.67万亩、改造提升项目14.38万亩)。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望奎县农业农村局(望奎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服务中心)
联系人:李鸿亮
联系方式:0455-6463805
通讯地址:望奎县望奎镇二百家属楼厢房三楼
邮编:152100
email:wknyncjnt@163.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单位名称:黑龙江省景澄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并按照规定格式要求填写(注:公众在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