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国道京漠公路加格达奇至瓦拉干段改扩建工程项目新林区碧洲镇配套取料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宜进行信息公开,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要
工程名称: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国道京漠公路加格达奇至瓦拉干段改扩建工程项目新林区碧洲镇配套取料场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碧洲镇
工程投资:55.94万元
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配合国道京漠公路加格达奇至瓦拉干段改扩建工程项目施工进行开采取料,开采标高:506m-440m;矿区资源量19.66万m3,可采资源量19.07万m3。按设计年产量9.54万m3。开采面积为0.0152km2,开采年限为2年,开采主要采用机械开采,开采后严格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进行复垦。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大兴安岭悦盛源商贸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红岐
联系方式15584289475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黑龙江泽文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哈尔滨经开区南岗集中区长江路157号欧倍德中心3层12号
联系人:范工
联系电话:13904646747
E-mail:13904646747@163.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下载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具体链接为: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注:公众在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国家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邮寄地址和电子邮箱详见“二”和“三”。
六、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大兴安岭悦盛源商贸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