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吉黑高速哈尔滨至明水段基本情况和环境影响评价情况公示如下:
一、建设概要
(1)项目名称:吉黑高速哈尔滨至明水段项目
(2)建设单位:绥化市交通运输局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绥化市兰西县、绥化市青冈县、绥化市明水县
(5)建设规模:项目主线全长150.281km,其中:新建段长90.986km,利用段长59.295km,高速公路标准采用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100km/h。辅道总长度47.927km,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60km/h。
(6)项目总投资:115.67亿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绥化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贾昭然
联系方式:18103658785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
环评单位:黑龙江学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电话:18045139882
四、征求意见主要事项
目前本项目正处于环境影响评价初期阶段,为使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本项目厂址周围居民更好的了解本项目,特发布此信息。欢迎向本项目建设单位及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征求内容包括:对项目选址的态度;环评应重点关注的问题;对周围环境质量的满意度;对拟建项目工程建设及污染防治措施方面的建议;防护距离及相应的工程避让以及公众针对项目审批对环保部门的要求;其他与本项目环保有关的意见或建议等。
五、公众意见表的获取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请前往上述网站网址进行下载并填写。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提出意见后,可通过电话或信件等方式进行意见表述。如需进一步了解项目情况,请与建设单位联系。
建设单位:绥化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