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黑龙江嘉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固体废物填埋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宜进行信息公开,内容如下:
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黑龙江嘉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固体废物填埋场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尚志市元宝镇元宝村新村北侧
建设内容:本方案涉及工程共计土地11296.10㎡,其中裸土地11296.10㎡。项目回填材料为锅炉产生的粉煤灰,总填方80760.03立方米。施工期包括土地平整工程和防渗工程,填埋期用“分层摊铺、往返碾压、分单元作业”的回填处理工艺。
2、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黑龙江嘉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尚志市元宝镇元宝村新村北侧
联系人:滕女士
联系电话:15084647567
3、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黑龙江绿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一大道与融江路交汇口,招商贝肯山6期A区5号楼1802室
联系人:岳先生
联系方式:15945163922
E-mail:37482844@qq.com
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下载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具体链接为: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注:公众在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国家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5、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邮寄地址和电子邮箱详见“2”和“3”。
6、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黑龙江嘉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