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我单位委托黑龙江泽文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黑龙江乌苏里江制药有限公司乌苏里江制药迎春分公司整体搬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经编制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黑龙江乌苏里江制药有限公司乌苏里江制药迎春分公司整体搬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宜进行信息公开,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全文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GITip4pwvAUoGPTN2JTdxQ 提取码: j8ej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可以致电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资料索取的时间建议在公示期间。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广泛征询评价范围内及项目所在地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及关心该项目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注:公众在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国家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交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黑龙江乌苏里江制药有限公司迎春分公司
联系人:董宝宇
联系电话:18604668618
联系地址:黑龙江鸡东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内
评价单位:黑龙江泽文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韩工
联系电话:17745684298
电子邮箱:747605103@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至5个工作日内。
黑龙江乌苏里江制药有限公司迎春分公司
202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