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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征求黑龙江省黑河市黑河象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相关意见的公示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和《黑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黑办发〔2021〕21号),现将黑龙江省黑河市黑河象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相关事宜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的意见。

    一、项目概况

    本次加固未改变工程总体布置,水库枢纽工程仍由大坝、岸坡式溢洪道、引水发电隧洞和发电厂房等组成,主要对大坝坝体及坝基防渗加固、坝坡培坡加固,溢洪道进水渠边坡治理、控制段加固等。工程总工期31个月。本工程不涉及新增永久用地。施工临时占用土地总面积251.40亩,其中92.72亩位于水库管理范围内,实际临时用地158.68亩。工程总投资18431.92万元。

    二、征求公众意见范围

    项目建设涉及相关的利益群体。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因素;

    2、本工程建设对当地社会稳定的影响程度;

    3、本工程建设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作用;

    4、对本工程的建设持何种态度;

    5、本期工程建设和运营是否影响公众利益,有何诉求;

    6、对本工程的意见和建议。

    四、注意事项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

    2、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3、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提出。

    风险评估单位:五洲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

    联系人:徐先生,15046996518     

    2026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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