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应当通过其网站、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建设项目所在地相关政府网站,公开下列信息: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新能源船舶制造基地项目
建设地点:哈尔滨市呼兰区呼兰河左岸,哈尔滨港区呼兰河作业区龙渤杭码头下游约1000米呼口大桥上游约400米。
建设规模:哈尔滨新能源船舶制造基地新建船厂一座,包括船舶下水滑道1座和舾装泊位3个,本船厂以3000吨级及以下内河新能源船、气垫船、军辅船及风电装备为纲领产品。年造船产量16艘,钢材消耗量13760吨;风电装备(风电塔筒)50支,钢材消耗量20000吨。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哈尔滨钦实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涛
联系方式:15134568989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华润大厦2113室
邮编:150088
email:wzlok1204@126.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单位名称:赛弗特(哈尔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并按照规定格式要求填写(注:公众在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