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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省龙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新建锅炉及环保治理设施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广大公众朋友:

    黑龙江省龙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委托黑龙江蓝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2018年7月16日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规定,黑龙江省龙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特向公众公示如下信息: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龙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新建锅炉及环保治理设施升级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龙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厂内;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内容:主动淘汰3台29MW燃煤热水锅炉,改建为2台49MW燃煤热水锅炉,并对现有脱硫、脱硝及除尘等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附属配套设施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黑龙江省龙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魏经理;

    联系电话:16663668880;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编制单位:黑龙江蓝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果戈里大街344号7楼7727室;

    联系人:付经理;

    联系电话:13304841742

    邮箱:305873942@qq.com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在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GqKc_oaA4leJ7VNpRrJZxw?pwd=ykq6 提取码: ykq6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通过联系黑龙江省龙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获取纸质报告书。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建设项目周边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政府机关和其他组织均在本次征求意见范围内。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可通过本次公示网站附件下载或生态环境部网站下载填写。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该项目有意见、建议,可于公示期间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向环评组织协调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黑龙江省龙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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