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林口林业局有限公司委托黑龙江省博环科技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林口林业局有限公司大鹅养殖示范基地养殖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 第4号)规定,现将开展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第二次公示,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ggR4Gkt3foPYJGK-t6c39w?pwd=t9t2
提取码:t9t2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本次公示信息中提供的联系方式咨询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评价范围内居住区的公民、单位、组织以及有关单位对本项目建设所采取的环保措施、本项目选址合理性、本项目环评结论等内容提出相关意见。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以下联系方式提出意见:
建设单位 | 林口林业局有限公司 | 评价单位 | 黑龙江省博环科技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联 系 人 | 孙总 | 联 系 人 | 刘工 |
联系方式 | 13351839959 | 联系方式 | 0451-84091584 |
电子邮箱 | 18868766030@163.com | 电子邮箱 | bohuancom@163.com |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从本信息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