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要求,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进行二次公示。
1.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连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7-l65hL8SGZdnTIBz-SrXw?pwd 提取码: k8x2 ;
查阅纸质报告书可以通过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反馈。
建设单位:黑龙江园融食品生产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点: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宝清镇国资俪景1号楼3号商服;
邮政编码:155100;王彬,15162208555,电子邮箱:hljyrsp@qq.com。
2.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意见。主要事项包括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现状的意见和看法,对拟建项目的态度,对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措施的态度、对项目选址的意见以及对环评结论的意见等。
3.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4.公众可以通过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意见,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反馈。
5.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即日起10个工作日
黑龙江园融食品生产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