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和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活动中的公众参与,做好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江浙食品产业园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要求,在建设项目承接7个工作日内进行一次公示。
公示内容如下:
1.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江浙食品产业园项目
选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
建设内容:项目占地310045平方米,主要包括日加工5万只鸭、1.5万只肉鹅生产线2条、预制菜生产线1条、卤制品熟食生产线7条、白瓜子生产线2条、年产30万吨饲料生产线1条。
2.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黑龙江园融食品生产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点: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宝清镇国资俪景1号楼3号商服
邮政编码:155100
联系人:王彬,15162208555
3.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黑龙江宇清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下载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具体链接为: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5.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意见,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打电话等方式进行反馈。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