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规定,为使公众了解、参与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黑龙江省鸡西市密山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予以首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鸡西市密山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项目
建设单位:密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鸡西市密山市八一一农场(兴凯镇污水处理厂东侧)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建设垃圾焚烧厂一座,处理规模为400t/d。建设2×200t/d机械炉排炉焚烧线,配套建设余热锅炉和1×2MW汽轮发电机组及相关配套附属设备设施。
二、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密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0467—5237316
地址:黑龙江省鸡西市密山市密山镇红升路3号西北方向120米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单位名称:黑龙江省科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大道3525号25层1号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网站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表格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具体链接为: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注: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反应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密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