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将“虎林—长春天然气管道虎林分输支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虎林—长春天然气管道虎林分输支线项目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鸡西市虎林市
建设内容和规模:线路起于虎林-长春天然气管道虎林分输站,终点止于宝东镇正义村东北侧的虎林末站,全线设计压力6.3MPa,管道线路长度15km,管径DN150,设计年输量3370×104Nm3/a。沿线扩建站场1座(虎林分输站站内空地新增设施),新建站场1座(虎林末站),沿线无阀室。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东北分公司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17758882666
邮箱:15930878035@163.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单位
环评单位:国潍(北京)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电话:18617909252
邮箱:1046314752@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下载填写公众意见表后,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反馈意见。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东北分公司
2025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