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公众朋友们,你们好: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规定,为使公众了解、参与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共线生产异亮氨酸和色氨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予以首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共线生产异亮氨酸和色氨酸项目
建设单位:黑龙江诺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富锦市化工园区黑龙江诺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内容:本项目新建发酵车间、提取车间、包装车间、副产及综合仓库等,生产异亮氨酸1.8万吨,色氨酸0.8万吨
现有工程及环境保护情况:现有项目为诺潽生物制造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富锦市诺潽生物氨基酸扩产技改及中试车间建设项目和叶黄素制剂产品产业化项目。其中诺潽生物制造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已完成自主验收,发酵废气通过碱洗+水洗两级处理后,经25m高排气筒排放,结晶产品干燥过程产生的粉尘由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经25米高排气筒排放,含盐母液热风烘干过程产生少量粉尘,由旋风除尘+布袋除尘+水洗处理后,经25m高排气筒排放,分离提取车间湿菌渣烘干和含盐母液烘干过程将产生一定异味,其中菌体干燥过程烘干设备自带水洗除臭装置,处理后的气体再经过碱洗+水洗喷淋处理后经25m高排气筒排放。同时车间内逸散气体通过边墙排风系统排到室外;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主要包括工艺废水(发酵排污水、参与反应的冷凝水排污水和尾气洗涤排污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均委托富锦象屿金谷生化科技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直接排入园区管网,换热系统循环冷却水排污水和制冷系统排污水均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由富锦市城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减振、隔声等措施,并利用绿化进行衰减;生产过程产生的糖渣,菌渣,母液烘干物和布袋收集的除尘灰,均袋装储存于综合库房三中一般固废存储间内定期外售。废滤膜厂家定期回收,厂内不储存。化验室废液及废试剂瓶、机修废机油及废油桶作为危险废物管理,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置。废活性炭由再生厂家回收处置。废包装外售处理。生活垃圾市政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地下水采取分区防渗,设置3口跟踪监测井措施。各项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
高端氨基酸产业化建设及扩产技改项目正在建设中,建设高端氨基酸车间(即:精制车间)一栋、车间内建设1条生产线,预留1条生产线位置,生产亮氨酸(95)、异亮氨酸(95)、瓜氨酸(95);副产车间一栋、车间内建设1条生产线同时预留1条生产线位置,处理湿菌体蛋白等副产物;新建一座循环水冷却塔;(2)现有生产线扩产增效,购置糖化、发酵、提取、动力所需设备,同时调整分离提取车间现有两条生产线的产品类别,调整后,生产亮氨酸(90)、异亮氨酸(90)、L-色氨酸(90)。发酵废气通过碱洗+水洗两级处理后,经25m高排气筒排放,分离提取车间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除尘后经25m高排气筒排放,精制车间颗粒物经布袋+滤筒除尘后经25m排气筒排放,副产车间废气经旋风+布袋除尘+碱洗装置处理后经18m高排气筒排放。本项目生产废水暂委托单位富锦象屿金谷生化科技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满足《淀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1-2010)及修改单中间接排放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全厂现有生活污水直接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全厂现有及本次新增换热系统循环系统和制冷系统排污水均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经富锦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排入松花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减振、隔声等措施,并利用绿化进行衰减;本项目使用的滤膜由厂家回收统一再生处理。脱色过程使用的活性炭由厂家回收再生。包装过程中的产生的废物等,将全部外售给废品回收公司。热风炉燃烧生物质产生的生物质灰渣送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外售综合利用。副产车间除尘收集的粉尘外售综合利用。布袋除尘器产生的废布袋由厂家统一回收处置。本项目新增化验室废液、维修废机油及废油桶,暂存于厂内危险废物贮存库,统一收集后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黑龙江诺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富锦市工业园区诺潽大道1号
邮编:156100
联系人:闫工
电话:17745523406
邮箱:yanz0297@innobionp.cn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哈尔滨博诚工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信函邮寄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黑龙江科技大学(嵩山校区西门)科技园楼
邮编:150000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5104540418
邮箱:11070168@qq.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公示,征求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主要事项包括:从环境角度您对该项目建设是否认可;从环境角度该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及对您工作生活的影响;您对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注:公众在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国家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公示期间,公众若对该项目建设和环评工作有相关意见和看法。请填写公众意见表后以邮寄、现场、电子邮件等方式交与建设单位。
公告发布单位:黑龙江诺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