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条: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应当通过网络平台,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
通过网盘分享的文件:报批公示-高效自动化氧化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公众参与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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