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和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活动中的公众参与,做好北林区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要求,在建设项目承接7日内进行一次公示。
公示内容如下:
1.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北林区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选址: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绥胜镇、新华乡、兴福镇、四方台镇
建设内容:田块整治工程土地平整23501.03亩、灌溉与排水工程设置101眼机电井、日最大取水量11200立方米每天,每年总取水量44.4万立方米;田间道路工程620条,334.22km、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186条,40.393km、农田输配电工程和其他工程。
2.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绥化市北林区农业开发服务中心
通讯地点:绥化市北林区尚志胡同3号
邮政编码:152100
联系人:谢工 联系电话:15146431828
电子邮箱:1085171534@qq.com
3.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黑龙江省冠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下载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具体链接为: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5.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以通过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意见,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反馈。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