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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省绥芬河市中俄清洁能源绿色通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二次信息发布

    公众朋友,你们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令第682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参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为使广泛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向公众进行网络信息发布。欢迎相关单位、团体或个人对本项目的环保问题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

    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登陆百度网盘查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具体链接:链接:https://pan.baidu.com/s/1j_j2m1wljc1V5m9DK46QGQ

    提取码:494A

    公众可以通过本次网络链接中提供的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中贸融汇(绥芬河市)国际能源有限公司)提出查阅本项目的纸质版环境影响报告书信息。

    二、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下载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具体链接如下: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注:公众在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国家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三、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四、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中贸融汇(绥芬河市)国际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宫先生

    联系电话:18745331867

    邮箱:48671395@qq.com

    五、环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黑龙江冰众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8045057869

    电子信箱:3307018729@qq.com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为了充分考虑您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发挥您的监督作用,确认环保措施的可行性,切实保护工程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希望您从维护自身权益和保护环境的角度,在有效期内对本项目的建设提出宝贵的意见,以便为本项目的建设和今后的环境管理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位于项目区域的周边居民及相关人群。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对本项目在施工期间,您最关心的环境问题是;

    (2)对本项目在运营期间,您最关心的环境问题是;

    (3)您认为该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措施对污染防治是否有效;

    (4)您对该建设项目的态度;

    (5)您认为该项目的选址是否合理?

    (6)如果您认为环保措施有问题请提出你的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提出自己的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问询及意见提出时限为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公告发布单位:中贸融汇(绥芬河市)国际能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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