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号)的要求,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过程中,应当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者重新审核前必须进行公示工作,使更广泛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现将本项目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海伦市华兴热力有限公司备用锅炉建设项目
项目性质:改扩建
建设单位:海伦市华兴热力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海伦市城区南门,海伦市华兴热力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建设内容:修复厂区现有1台燃煤热水锅炉作为备用锅炉,修复后锅炉核定出力64MW,新建除尘系统、脱硝系统,其余环保工程和公辅工程均依托厂区现有工程。
二、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海伦市华兴热力有限公司备用锅炉建设项目
联系人:邓微
联系电话:19904857778
邮箱:522938621@qq.com
地址:黑龙江省海伦市城区南门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单位名称:哈尔滨善成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工
联系电话:18245139215
邮箱:287038598@qq.com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212号楼八层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网站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表格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具体链接为: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注: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反应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海伦市华兴热力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