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号)的要求,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过程中,应当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者重新审核前必须进行公示工作,使更广泛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现将本项目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牡丹江流域清淤疏浚及淤积物资源利用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工程任务:本项目为河湖整治类项目,仅进行清淤工程,规划治理河长16.578km,治理区域为牡丹江、东亮子河流域。
实施方案:东亮子河治理范围位于阳明区桦林镇、五林镇境内的河段,牡丹江治理范围自桦林镇至兴隆大桥段。本工程规划治理河长16.578km,其中,东亮子河段治理河长10.438km,牡丹江段长度6.14km。通过采取对河道进行清淤,清除阻碍行洪的河底杂质和淤泥,保证过流断面,保护河道两岸邻近耕地、村屯的安全。
建设标准:东亮子河工程设计标准——采用乡村防护区防护等级,根据保护对象(主要为农田)确定为10年一遇防洪标准;牡丹江城区段堤防标准——牡丹江城区段两有2级堤防,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
项目总投资:5863万元
二、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牡丹江市水芸生态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646003849
联系人:胡晓振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评价单位:黑龙江冰众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945079063
联系人:李工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网站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表格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具体链接为: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注: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反应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牡丹江市水芸生态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