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尚志市鑫祥石材有限公司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进行黑龙江省尚志市长寿乡永庆村建筑用花岗岩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公开信息如下:
(一)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尚志市长寿乡永庆村建筑用花岗岩矿项目;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尚志市位于长寿乡永庆村北西;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设计年产量30万m³。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尚志市鑫祥石材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经理;
联系方式:15846069789;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黑龙江北方生态环境设计研究院;
单位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轩辕路6号;
联系电话:15104608344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的链接为: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得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尚志市鑫祥石材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