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应当通过其网站、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建设项目所在地相关政府网站,公开下列信息:
项目名称:哈尔滨哈运制版有限公司节能减排升级改造年产20万支凹印版辊自动化智能制造生产线项目
建设地点:哈尔滨市宾县宾西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宾路6号
建设内容:拆除厂区现有生产线,新建一座自动线厂房,新建4条凹印版辊自动化智能制造生产线以及辅助设施,建成后,年产凹印版辊20万支。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哈尔滨哈运制版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方式:0451-55005379
通讯地址:哈尔滨市宾县宾西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宾路6号
邮政编码:150400
电子邮箱:420761013@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单位名称:黑龙江新亿普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下载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具体链接为: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注:公众在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国家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