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项目
社会稳定风险相关意见的公示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和《黑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黑办发〔2021〕21号),现将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相关事宜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的意见。
一、项目概况
拟建项目地点位于加格达奇区河南砖厂后500米天然坑,周边无挡土墙、池塘,进场道路土路。主要建设内容:于加格达奇区新建建筑垃圾消纳场1座,采用分拣、破碎、回收、填埋的处理工艺,设计规模为1.8万吨/年。细部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建筑垃圾分拣破碎等附属建筑、填埋区、道路系统及其它辅助设施(包括供水、供电系统、排水系统、供暖系统、环境监测系统等)。本项目建设工期15个月。工程建成投产后,可消纳城市建筑垃圾,达到无害化填埋处理,可以有效地缓解城市建筑垃圾堆放引起的城区边生态环境恶化问题,进一步改善城市边的生态环境,创建人与环境的和谐社会。项目建设总投资约7800万元。
二、征求公众意见范围
项目建设涉及相关的利益群体。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本项目建设对当地社会稳定的影响程度;
2、本项目建设对当地生态环境的影响;
3、对本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
4、本项目建设和运营是否影响公众利益,有何诉求;
5、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四、注意事项
1、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建设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2、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告之日起10日内,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提出。
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单位:海南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经理,15104525502
项目建设单位:加格达奇区城市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联系人:杨科长,18645715232
2025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