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黑河—大庆天然气管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进行公示,公开下列信息:
一、拟建项目概况
1、建设项目名称:黑河—大庆天然气管道项目
2、项目路线走向:本项目起自中俄东线黑河首站,止于大庆分输站,与中俄东线并行敷设,途经黑龙江黑河、齐齐哈尔、绥化、大庆4地市,爱辉区、孙吴县等16个县市区。
3、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内容:本项目推荐方案线路全长约545km,与中俄东线并行敷设,设置站场4座,阀室21座。沿线河流大中型穿越10处、铁路穿越5处,高速公路穿越4处,国省道穿越21处。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东北分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全运路109-1号(109-1号)1501室;
联系人:陈登科;
联系电话:13516039155;
电子邮箱chendk@pipechina.com.cn。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北京国寰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提交
(1)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2)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东北分公司
2025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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