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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佳木斯中建材光电材料有限公司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高新区年产100MW碲化镉弱光发电玻璃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佳木斯中建材光电材料有限公司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高新区年产100MW碲化镉弱光发电玻璃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事宜进行信息公开,内容如下:

    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佳木斯中建材光电材料有限公司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高新区年产100MW碲化镉弱光发电玻璃项目(重新报批)

    建设地点:佳木斯市东风区(高新区)中华路20号

    建设规模:生产碲化镉弱光发电玻璃100MW/a(可实现126 MW/a)。

    2、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佳木斯中建材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金工

    联系电话:15303686683

    E-mail:jhp124829221@126.com

    3、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黑龙江宇寰环保节能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3069707067

    E-mail:185637164@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下载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具体链接为: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5、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提交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6、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佳木斯中建材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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