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要求,现对《黑龙江北大荒牧业集团有限公司提升良种繁育生产加工和良种良法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ltCSSkhoesZrhvJzKn5eog?pwd=s7Lg
提取码:s7Lg
纸质版报告获取方式:请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机构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组织,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为了方便公众向建设单位及环评编制单位反馈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特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进行网络链接如下,公众可自行下载。生态环境部网址(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您的宝贵意见或建议。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黑龙江北大荒牧业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程超
联系方式:13466589895
通讯地址:哈尔滨经开区南岗集中区千山路19号
邮箱:281100627@qq.com
七、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其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黑龙江省景澄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龙工
联系方式:0451-87618749
通讯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大道3517号星光耀广场二期B座2507
邮箱:569566126@qq.com
八、相关说明事项
(1)征求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2)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3)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意见表格和内容来源于生态环境部2018年10月12日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2018年第48号)配套文件。
黑龙江北大荒牧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0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