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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字化背景下高校法治人才培养路径

    □罗珂雯

    在数字化背景下,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兴技术正深刻改变着社会运行方式,也为法治建设带来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挑战。数字化早已不再是遥远未来的图景,而是正在发生的现实。从智慧法院的“云端”审判,到大数据的精准监督;从“互联网+政务服务”的便民利企,到平台经济、数据产权等新兴领域的前沿立法,数字技术已深度嵌入国家治理和社会运行的全过程和各方面。面对这一历史性变革,培养既精通法律专业又熟悉数字技术的法治人才,已成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需求和紧迫任务。高校必须主动拥抱数字时代,以数字化发展为鲜明导向,培养适应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伟大实践需求的大批高素质法治人才,为法治中国建设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坚守法治初心,筑牢数字时代的伦理根基。技术是一把双刃剑,在大力推进法治人才培养数字化的过程中,必须始终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牢牢把握公平正义这一法治“生命线”,切实筑牢法律职业伦理的道德防线,坚决避免陷入“技术至上”的误区,确保法治人才培养在数字时代始终保持正确方向、行稳致远。无论科学技术如何更新迭代,都应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技术是辅助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工具,而不能替代人的理性判断和价值判断。要警惕技术算法可能隐含的偏见、数据可能带来的歧视,确保数字化技术应用不损害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等现象。这就要求我们在法治人才培养过程中,必须将职业伦理教育贯穿始终,特别增设“数字法律伦理”相关内容,引导学生聚焦数字时代人的权利保障问题,深入思考如何运用法律保障数字人权、弥合数字鸿沟、防止技术异化,强化学生的数据安全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可以通过分析人脸识别技术滥用、大数据杀熟、算法歧视等典型案例,帮助学生理解技术应用可能带来的伦理困境;通过模拟法庭、人工智能辅助裁判等情景,培养学生批判性审视技术应用的思维能力,前瞻性地思考这些技术可能引发的法律伦理问题,使其成为数字技术的“驾驭者”“规制者”,而非“被动适应者”“盲从者”。

    创新实践教学,搭建数字化法治能力实训平台。数字时代的法治人才除了要具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外,还必须要拥有解决实际数字法治问题的能力,因此要突破传统的法学实践教学的局限性,结合数字法治场景搭建多元化的实训平台,让学生真刀真枪地上阵,到真实的案件中去历练,或是搭建模拟的数字法治场景舞台,让其学以致用。一方面,构建校内数字法治实训中心,引进智慧法院模拟系统、电子证据实验室、法律大数据分析平台等教学仪器设备,开发数字法治实操课程,如指导学生利用电子证据提取工具还原网络诈骗案件的证据痕迹,使用模拟在线法庭系统,由立案到举证、质证、宣判全过程进行模拟操作;运用法律大数据平台对某一类网络侵权案件裁判文书进行可视化分析,探究该类案件的司法裁判规律,为类案审判提供参考。在此基础上,还可结合法律科技企业力量,共同研发虚拟仿真项目,比如“算法歧视合规审查”“数据跨境传输法律风险评估”等教学情景模块,让高校学生置身于虚拟社会中解决复杂的数字法治问题,提高风险防控和形成解决方案的能力。另一方面,拓展校外实践实训基地。与互联网法院、数据监管部门、科技企业法务部等建立长期合作,设立“数字法治实习岗位”。安排学生参与互联网法院的线上案件调解、电子送达等辅助工作,近距离观察数字司法运作流程;选派学生到数据监管部门协助开展平台经济合规检查,参与数据安全评估报告撰写;进入科技企业法务团队,参与用户协议审查、数据隐私保护方案制定等实务工作。例如:某高校与某互联网法院联合开展“跟班实习”项目,跟随互联网法官学习办理一起跨境数据侵权案件,为法官提供梳理电子证据链、研究数据主权等法律适用问题的协助,在案件办理的过程中锻炼学生应用数字法律的能力并总结数字法治的实践经验。

    提升师资水平,建设数字化法学专家队伍。法治队伍是国家治理队伍的一支重要力量。因此,应加强数字化领域的法学专家队伍建设,打造一支既精通法学理论又熟悉数字技术的高水平专家队伍。实施“数字素养提升计划”,系统开展对现有教师的数字能力培训。通过举办数字技术专题讲座、组织人工智能与法律前沿研修班、开展大数据分析方法工作坊等多种形式,全面提升法学教师的数字素养和跨学科教学能力。鼓励教师到互联网法院、科技企业挂职锻炼,参与一线数字法治实践,积累实务经验。加大复合型人才引进力度,优化师资队伍结构。设立专门的引进通道,面向海内外招聘具有计算机科学、数据科学等跨学科背景的优秀人才。同时,要创新人才使用机制,建立跨学科教学团队,鼓励法学教师与计算机科学、人工智能等领域的专家开展合作研究,共同承担教学任务,实现优势互补。构建“双师型”教学团队,推动理论与实践深度融合。聘请互联网审判领域资深法官、网信部门业务专家、科技企业法务负责人等担任实务导师,组建由学术导师和实务导师共同参与的“双师型”教学团队。通过联合授课、共同指导、合作研究等方式,将最新实践经验和前沿技术动态引入课堂教学,确保教学内容始终与数字法治发展同步。

    深化协同育人,探索“产学研用”一体化培养路径。法学学科是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卓越法治人才的培养,绝不能闭门造车。为此,应打破高校和社会之间的体制壁垒,将实际工作部门的优质实践教学资源引进高校,加强校企、校地、校所合作,发挥政府、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企业等在法治人才培养中的积极作用。推动校企联动,主动与头部互联网企业、科技创新企业、律师事务所的法律科技团队等建立联系。通过共建联合实验室、设立专项研究课题、组织案例研讨等方式,让学生直面数字时代最鲜活、最前沿的法律问题。企业可以提供真实的数据和案例,高校则利用理论研究优势为企业提供专业支持,形成良性互动。深化校地合作,高校立足服务地方,与地区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公安网安部门、数据管理局等建立稳定深入的合作关系。共同建设“数字法治人才培养基地”,邀请实务部门工作人员担任讲师,开设专题讲座或联合课程。同时,定期组织选派学生到互联网法院等进行长周期、沉浸式的实习实践。加强校所合作,鼓励支持高校教师与研究机构、科技公司的研究人员开展跨学科合作,共同攻关数字法治领域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并将最新的科研成果及时转化为教学内容。通过“开放、协同、联动”的培养模式,有效解决法学教育与社会实践脱节的问题,探索法治人才培养的“中国方案”,培养出一大批德才兼备、既懂法律又懂科技、心怀国之大者的卓越法治人才,为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贡献磅礴的法治力量。

    (作者单位:广西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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