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孙思琪)日前,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联合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的意见〉的实施方案》,明确自2025年秋季学期起,在全省逐步推进免费学前教育政策落地。该政策实施后,全省各级财政全年将新增对幼儿园的补助资金3.4亿元,预计惠及全省10.6万名在园儿童。
方案要求,自2025年秋季学期起,全省各地幼儿园将按本地公办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免除学前一年在园儿童的保育教育费。对于幼儿园因免收费减少的收入,由所在市县政府或军区、农垦、油田等幼儿园举办单位予以补助;民办幼儿园收费中超出政府补助的部分,可继续向儿童家庭收取。
针对特殊群体,方案特别规定,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等,将比照学前一年免保育教育费标准,同步享受学前二年、学前三年(含托幼儿童)的保育教育费免除政策。
同时,为保障政策规范运行,各地将严格规范民办幼儿园收费行为,加强收费管理监督,严防乱收费、随意涨价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