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 胜 王常旭
风貌,是自然环境与人工建成环境共同构成的整体面貌,更是城市内在性格与外在形象的直观表现。完善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完善城市风貌管理制度,是城市居民、规划设计师、建设者与决策制定者的共同责任。近日发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推动城市历史文化保护利用传承。加强对城市独特的历史文脉、人文地理、自然景观保护,完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黑龙江作为东北老工业基地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文化遗产兼具工业遗产的厚重、少数民族文化的多元、近代历史遗存的独特性。城市更新既是老工业基地的焕新,更是历史文脉的延续,要通过强化规划引领、机制前置、智慧监管等举措,让城市在更新中打造出兼具时代气息与龙江特色的城市风貌,为城市高质量发展注入文化动力。
以规划引领筑牢保护根基
要立足省情,构建“省—市—街区”三级保护规划体系,重点突出几类遗产的保护框架:一是以大庆油田、鸡西煤矿、哈尔滨电机厂等为代表的工业遗产,明确其核心保护区与风貌控制区。二是以鄂伦春族聚居区、达斡尔族传统村落为代表的少数民族文化遗产,划定文化生态保护区。三是以中东铁路建筑群、瑷珲古城等为代表的历史遗存。规划应将文化遗产保护与老工业基地转型升级、沿边开放城市建设、冰雪经济发展等战略相结合,实现保护与发展的协同。
通过划定文化遗产保护“红线”,对工业遗产核心区、少数民族传统村落实行管控,严禁破坏原有格局与风貌的开发行为。同时,在规划中预留弹性空间,例如允许历史街区在保护风貌的前提下,经专家论证后适度增设冰雪文化展示设施。
建立健全保护前置机制
通过开展全省范围的文化遗产资源普查,运用GIS等技术建立包含工业遗址、少数民族非遗、历史建筑等在内的数据库。强化评估工作,对涉工业遗产的更新项目,评估其工业价值与改造可行性;对涉少数民族遗产的项目,增加文化生态影响评估。组建由工业史专家、民族学学者、建筑保护师等组成的专家库,对古建筑修缮、遗址周边开发等项目进行专项论证,确保保护要求嵌入实施方案。在建设项目立项阶段,应要求建设单位提交文化遗产保护专项报告,说明文化遗产保护措施。对符合保护要求的项目开辟“绿色通道”。
同时加强监督指导,构建龙江智慧监管网络。要通过整合遥感监测、三维建模技术,构建黑龙江省历史文化资源“一张图”监管平台,对工业遗产集中区实时监控建筑结构变化,对历史城镇监测历史街区改造动态,跟踪少数民族聚居区传统民居保护状况等。通过将文化遗产保护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对保护不力导致工业遗址损毁、民族文化流失的进行问责。
立足活态利用彰显文化特色
对历史街区和建筑改造要采用“最小干预”原则,保留文化特色。要推动工业遗产多元转型,通过将大庆老油井遗址改造为石油工业博物馆,将哈尔滨老锅炉厂转型为冰雪艺术创作基地等模式,实现“工业记忆+文旅体验”融合。强化历史遗存开发利用,将中东铁路沿线老站房改造为特色民宿、铁路文化咖啡馆。促进少数民族文化活化,通过在赫哲族乡建设渔猎文化体验区,展示鱼皮制作、桦皮船工艺,让民族文化从“静态保护”走向“活态传承”。
强化对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政策支持,对投资工业遗产改造、少数民族文化项目的企业给予税收减免、资金补贴。建立“政府引导+企业运营+社区参与”模式,鼓励多元主体参与保护利用。例如通过引入企业开发机车厂老厂区,打造集工业主题公园、文创工坊、冰雪民宿于一体的综合体,既保障企业收益,又让居民共享保护成果。
同时要加强宣传教育,营造全民保护氛围。利用多种媒体宣传普及龙江特色文化遗产知识,如在社区、厂区、学校举办“老物件展览”“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进校园”等活动,增强对龙江特色文化的认同。将文化遗产保护纳入中小学地方课程,编写黑龙江文化遗产系列读本,开展“走进老厂房”“探访民族村寨”等研学活动。表彰对龙江文化遗产保护作出贡献的个人与团体,形成保护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
【作者单位: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本文系黑龙江省2024年度文化和旅游科研项目成果】